特拉华学院二期建设配套信息化设备拆除、移位安装与运维复原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6-07-09 点击数:

对淮安大学特拉华学院二期建设配套信息化设备拆除、移位安装与运维复原项目组织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现将询价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情况

(一)项目名称

特拉华学院二期建设配套信息化设备拆除、移位安装与运维复原项目

(二)建设内容

本次施工重点实施学校宁静楼(21号楼)一楼8间教室信息化配套设备搬迁改造与系统调试恢复作业。施工内容包含:拆除并复原各教室讲台配套设备、信号屏蔽仪、监控摄像头、音响等原有信息化设施;完成15台新增辅助教学电视的就位安装(电视已采购仅需安装,安装要求参照二楼教室布局安装)。

供应商需自行采购配套安装施工所需电视机支架(15个)HDMI分配器7个一分四高清分配器)HDMI线(14根25米光纤HDMI线)规格3*18电源线(按实际使用计数)等辅材配件。全部设备安装及线路改造完成后,统一开展系统联调、故障排查与功能恢复,确保所有信息化教学设备稳定正常运行。

(三)建设要求

1.供应商须充分熟悉项目设备线路布设、拆装工艺、系统架构及配套规范,精准掌握各类信息化设备拆装、布线操作要点。

2.施工前,供应商须与项目原建设及质保单位完成对接,明确各类教学设备拆装规范、操作标准及施工注意事项;施工全过程严格按照标准化流程规范作业,严禁野蛮施工,不得造成原有硬件设备破损、配件遗失,杜绝因违规操作致使设备原厂质保失效。

3.施工完成后,全面对全部网络链路、教学业务系统开展逐项调试检修,完整恢复原有教学信息化全部使用功能,确保软硬件设备运行状态正常。

4.施工全过程设备完好情况由供应商学校和原质保单位三方共同验收确认;若施工过程中出现设备损毁、配件丢失问题,施工单位须按照原设备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全新更换,并由此次供应商全程负责相应的质保售后(原项目售后质保五年)

注:验收合格后,无后期维保要求。

二、最高限价

21000元

三、供应商资质条件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注册的法人或其分公司;

2.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公告时间

1.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截止时间:2026年7月14日17:00(北京时间)

3.报价响应纸质文件寄送至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淮安大学北园正行楼402室,电子文件扫描后发送至邮箱zhengxueying@hau.edu.cn。

五、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询价只赞同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

2.招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均包含生产设计、研发、运输、安装、调试、安全、税费等使用前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3.报价即视为完全同意并符合询价中相关要求。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电话:0517-83559087,15651269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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